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考资格的审查
(一)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
考生学历类别 | 重点查验 | 提交材料 |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 1.初试准考证 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3.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1.身份证件复印件 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 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5.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的协议书一式三份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 |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注意:
(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3)考生下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并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4)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除骨干计划外)(一式三份)纸质原件可在拟录取后邮寄至学院。原件最迟于2026年4月30日前邮寄至我院。(仅接收EMS邮寄,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请留存好邮寄凭证,材料若丢失责任自负)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1307办公室(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8932779。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复试考核内容: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复试时间
(1)3月27日上午9:00-12:00 报考资格审核,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文华楼东区1304会议室。
(2)3月27日下午-28日 全天复试
各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名单
我院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我院各专业拟招生指标如下,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专业 | 拟招生指标 |
社会学 | 28(含推免生6名) |
人口学 | 4(含推免生3名) |
人类学 | 16(含推免生4名) |
民俗学 | 4(含推免生2名) |
民族学 | 53(含推免生17名) |
考古学 | 12(含推免生6名) |
社会工作 | 42(含推免生1名) |
文物 | 45(含推免生8名) |
中国边疆学 | 4 |
三、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一)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120%的复试差额比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复试人数(即不管四舍五入的规则,只要后面有小数前面的整数就加1,如5.1或5.9均按照6人计算),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
2.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与普通计划同时进行复试。
(二)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三)综合面试的有关规定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停止进行。考生若明确表示已全部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复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10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五)复试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我院在学院官网(https://msy.muc.edu.cn/)对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为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7日。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期间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六、复议与监督
(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二)复试监督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电话:010-68932779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10-68933192
七、其他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具体的线上收费方式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我校2026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八、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华楼东区1307)。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32779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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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