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公告 >> 正文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6年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以下称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通过。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确保考核安全和录取公平。

三、学院按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系相关专业的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各招生专业(方向)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考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第二条 考生申请条件

考生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外语水平要求(限英、日、俄、德、法、西班牙语种):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00分(含)以上;或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或外语专业四级合格(含)以上;或雅思成绩(IELTS)≥6;或托福成绩(TOEFL)≥80;或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2(含)以上;或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含)以上;或德福≥16;或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DSH)二级(含)以上;或歌德B1(含)以上;或法文水平考试(TCF/TEF)B1(含)以上;或西班牙语水平考试(DELE)B1(含)以上。

(二)在以上指定语种的国家获得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或在以上指定语种的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需提供证明)。

二、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2026年,我院招生专业(方向)与人数以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2026年,我院各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研究方向)学术学位普通招生计划的20%。以上规定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比例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以及经学校推荐的我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报考本校定向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网址、报名程序及缴费等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执行。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于学校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上提交如下材料:

(一)学位论文:非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电子文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电子文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二)综合申请材料(材料需由原件清晰扫描为电子版,且按照以下编号排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件,加上封面和目录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外语水平证明;

2.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2000字(空白表见附件1);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见附件2)。注意:签字部分务必由专家本人签字,务必为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否则材料审核不合格;

5.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书包括考生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研究思路、文献综述、理论基础、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方法及研究创新性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

6.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须加盖定向单位公章;

7.毕业生提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格式见附件3),或提供研究生证扫描件(入学时须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有效身份证件正反清晰扫描为一张图;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须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

10.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正式出版专著的相关信息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全书电子版)、相关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课题结项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原件清晰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网站。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名和提交材料,逾期无法补报和提交材料。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考生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报名,报名时可填报2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意向导师,但不按照意向导师进行排名拟录取。

第五条 报考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结束后,学院按照“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定报考资格。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审核不合格。

第六条 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评议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评议

(一)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材料评议成绩以百分制计,该项成绩为专家所给出成绩的平均分。材料评议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轮考核程序。

(二)确定综合考核名单。2026年3月,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分专业(方向)按照1:3的比例择优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三)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综合考核

(一)资格复审。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以供查验。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二)考核时间。2026年3月底前完成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按照各专业(方向)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面试。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及外语水平。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

三、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材料评议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四、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天。

第七条 录取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考生的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对符合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依据最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分专业(研究方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材料评议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条 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学制学费、住宿安排等按学校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咨询电话:010-68932779

咨询邮箱:msyzhaosheng66@163.com

办公地址: 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307办公室。

本实施细则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5年12月12日

上一篇: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6年“英才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下一篇:讲座预告|文华讲堂·考古文博系列第十讲《汉唐时期的墓室壁画与生命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