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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博士招生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3   作者:   编辑: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及《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复试准备工作

(一)报考资格审查

1.复试前的审查项目。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审查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

2.资格审核材料(现场提交)

考生学历类别

重点查验

提交材料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1.初试准考证

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3.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专硕、学硕)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型考生还需要开具单位同意定向就业读研的证明。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注意:

(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3)下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并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4)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等纸质原件可在拟录取后邮寄至学院。原件最迟于2024年4月30日前邮寄至我院。(仅接收EMS邮寄,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请留存好邮寄凭证,材料若丢失责任自负)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1307办公室(收),邮编:100081。电话:010-68932779。

、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2.复试考核内容: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专业实践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3.复试时间

专业

面试时间

笔试时间

人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

3月29日

3月28日下午2:00-5:00

人口学、民族学、考古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3月30日

3月29日下午2:00-5:00

民俗学、文物、边疆安全、全球治理

3月31日

考生可在28-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文华楼1305-1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笔试和面试均在海淀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校普通计划、各类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各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已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学院各专业拟招生指标如下,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专业

拟招生指标

社会学

27(含推免生5名)

人口学

6(含推免生1名)

人类学

26(含推免生7名)

民俗学

5(含推免生2名)

民族学

47(含推免生11名)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12(含推免生1名)

考古学

9

全球治理

5(含推免生1名)

边疆安全

5

社会工作

44(含推免生3名)

文物

38

、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一)关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差额比

1.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且大于或等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严格按照120%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复试人数(即不管四舍五入的规则,只要后面有小数前面的整数就加1,如5.1或5.9均按照6人计算),当复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将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都列入复试名单。

2.一志愿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少于复试差额比的专业,或一志愿过线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关于调剂复试规定

1.今年我院的边疆安全专业接受调剂,调剂具体情况以调剂方案安排为准。

2.复试差额比为120%,并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3.我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考生竞争剩余的招生指标。

4.对于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关于调剂的原则、具体要求、工作规范等,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关于接收校内外硕士考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各专业的复试全过程将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四)综合面试的有关规定

1.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时间到,面试停止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应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五)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百分制。

(六)最终成绩的计算

1.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复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70%+笔试成绩(百分制)*30%。

2.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复试结束后,我院在学院官网(https://msy.muc.edu.cn/)对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录取工作要求

(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最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录取。

(八)复试录取期间、新生入学前严禁学生修改个人信息。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线上复试考生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音、录像,不得人为中断网络,复试过程考生不得缩屏,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复议与监督

(一)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复议和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二)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复试督导组电话:010-68932779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须交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具体的线上收费方式另行通知。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我校2024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六)参加复试的考生可刷身份证进入学校。

八、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华楼东区1307)。

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32779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