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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博士招生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25   作者:   编辑: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院2023年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确保考核安全和录取公平。

三、学院成立民族学(含人类学)、社会学(含民俗学、人口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含政治民族学)、全球治理、边疆安全五个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相关专业的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安排,请见第三条。

五、各招生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考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对考生进行考核。


第二条 学生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二、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或至少三篇独立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咨政报告(有在职领导肯定性批示的采纳证明)或至少一部高水平学术专著。

三、申请人持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四、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正高级(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外语水平(报名截止日前5年内有效成绩)若满足以下条件中(一)至(七)中的一项,可申请外语免考。若不符合免考要求,需按照(八)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考试:

(一)英语: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或雅思成绩(IELTS)≥6.0,或托福成绩(TOEFL)≥80;

(二)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八级,日本语能力测试N1证书(JLPT);

(三)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八级,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2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八级,德福证书[16分(含)以上],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二级及以上等级(DSH),歌德语言等级证书B2及以上;

(五)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八级,法文水平考试B2及以上等级证书(TCF/TEF);

(六)西班牙语:通过西班牙语专业八级,西班牙语DELE考试B2及以上等级;

(七)在以上指定语种的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论文用非中文写作,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八)若考生未达到外语免考条件,未按时提交外语免考材料,需参加当年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外语水平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成绩以当年学校划定的外语初试合格线为准。

六、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3年,我院有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人口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政治民族学、全球治理、边疆安全九个专业招生,并在以上相关专业内设置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国别学三个博士专项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5-2023年1月25日

(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jszs.muc.edu.cn/(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

(三)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和相关电子材料。

3.网上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3年1月25前在报名网站上提交如下材料:

1.学位论文:非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电子文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电子文件,单独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2.综合申请材料(材料需由原件清晰扫描为电子版,且按照以下编号排序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件,加上封面和目录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外语水平证明(免考考生需提交免考申请表,表格见附件1);

(2)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扫描件、正式出版专著的相关信息扫描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全书电子版)、相关的获奖证书扫描件、课题结项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

(4)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2000字;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见附件,签字部分需专家本人签字);

(6)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书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研究思路、文献综述、理论基础、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方法及研究创新性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

(7)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须加盖定向单位公章;

(8)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扫描(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扫描件,入学时须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9)有效身份证正反清晰扫描为一张图;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须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

三、注意事项

1、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原件清晰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网站,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材料;

2、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3、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且3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第五条 审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一)由民族学(含人类学)、社会学(含民俗学、人口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含政治民族学)、全球治理、边疆安全五个专业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分别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二)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

二、学科复核

(一)招生导师评分:招生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依据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科学评价,形成导师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

(二)专家评分:学院组织三名本专业专家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科研能力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形成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该项成绩为三名专家所给出成绩的平均分。

(三)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导师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和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分别占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的50%。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轮考核程序。

(四)审核时间及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外语统一考试日期:2023年3月25日(周六),外语统一考试的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2023年4月中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外语水平,依据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五)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六条 综合考核程序

一、综合考核

(一)考核日期: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具体考场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申请者资格进行现场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空白表从网上下载)以供查验。凡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笔试

笔试按照专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三小时,由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人口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政治民族学、全球治理、边疆安全九个专业负责命题及评卷工作,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笔试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成绩、试卷等考试材料。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面试

由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

六、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七、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七条 录取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专业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同意,分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本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

三、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五、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15%。


第八条 纪律监督

一、实行校院两级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负责纪检的领导对招录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二、考核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010-68932544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招办电话:010-68932779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学制学费、奖助学金、毕业就业等按学校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咨询电话:010-68932779

    邮箱:msyzhaosheng66@163.com

    办公地址: 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307室。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免考申请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附件3:个人陈述

附件4:应届考生在学证明

附件5: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