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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博士招生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9   作者:   编辑: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确保考核安全和录取公平。

三、学院成立民族学(含人类学)、社会学(含民俗学、人口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含政治民族学)、全球治理、边疆安全五个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相关专业的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四、各招生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考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对考生进行考核。

第二条 综合考核程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外语成绩合格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依据各专业导师的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分导师择优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若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1:1等额选拔仅限于通过科研能力考核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方式:学院各博士招生专业均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如下,具体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

资格复核时间

资格复核地点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边疆安全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6日上午8:30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5日上午9:00

民俗学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5日下午2:00

民族学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5日上午8:30

全球治理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5日下午2:00

人口学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5日上午8:00

人类学

4月26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6日下午2:00-5:00

4月27日上午8:30

社会学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6日上午8:00

政治民族学

4月24日上午8:30-12:00

1305-1

4月24日下午2:00-5:00

4月25日上午8:30

民族考古

4月26日下午2:30-5:00

1305-1

4月27日上午9:00-12:00

4月27日下午2:00

(一)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按照专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三小时。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1.进入综合考核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由研究生院通过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统一组织,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2.进入综合考核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采取线下笔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安排学院另行通知。加试的业务课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三、报考资格复审

2023年报考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审核,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参加综合考核。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

(一)报考资格审核现场查验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查验本科学位证原件、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发表论文的原件。

3.相关外国语免考证明材料原件。

4.2023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5.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查验《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报考资格审核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本科学位证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2.相关外国语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3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

4.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

五、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六、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成绩,公示期为5天。

第三条 录取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分专业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国别学”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不按照最终成绩单独排序,按照学院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后由导师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项计划的人选。

三、若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院进行调剂,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同意,分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依次调剂到本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

四、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公示。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七、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15%。

第四条 复议与监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二、咨询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电话:010-68932779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68938708

第六条 其它事宜

(一)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三)本方案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为准。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