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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博士招生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30   作者:   编辑:陆佳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及《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我院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继续实行硕博连读招生。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及导师

招收硕博连读的专业和导师详见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导师及专业目录(附件1)。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校发〔2021〕147号)规定,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

三、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

(一)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成绩优秀,学风严谨,已完成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其他课程成绩均不低于70分。

(三)科研能力突出,遵守学术道德,具备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

(四)至少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申请人的硕士培养导师和博士申请导师)做出书面推荐。

(五)申报的博士专业与硕士就读专业原则上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

(六)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七)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参与国家级课题者优先考虑。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的程序

(一)学生申请: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5日下午5:00前向学院邮箱(msyzhaosheng66@163.com)提交电子版相关材料。

考生在征得拟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中央民族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2份《专家推荐信》、成绩单、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及其他表现本人学术科研水平的材料。

(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为:12月6日—12月9日,具体安排将于工作群另行通知。

(三)学院审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复审。

录取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分专业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综合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审公示:研究生院对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招生报名:公示无异议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校博士招生系统中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不再参加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六)后期审查与录取。按照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进度进行录取。在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对拟接收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后期审查,凡有受到处分、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况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五、学制及培养

(一)基本学制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按照《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第5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后,方可毕业,授予博士学位。若中期考核“不合格”,考核小组认为可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继续按照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和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后,方可毕业,授予硕士学位。

说明

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不再参加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10-68932779

咨询邮箱:msyzhaosheng66@163.com

办公地址: 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307室

八、本实施细则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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